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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解决三农问题乡镇政权无可替代
评论对象: 醉人 | 2006/9/16 17:02:04
评论言论: 4、当前学者替代乡镇政权的几种思路没有可行性
第一,是否“村治”?尽管村民自治已经深入推进,但在中西部的农村,绝大多数的村没有集体收入,在税费改革后,各村已经很难正常运转,特别是边远山区,总计只有一至两千元的附加收入,而且还不一定能够收得上,当“村官”不仅无利可图,而且没有最起码的待遇保证;在市场经济的大社会背景下,村干部已经失去了吸引力。特别是具有一定素质的农民,休说会自动前来参与竞选,就是乡镇有“三顾茅庐”的真情,也唤不回他们走上村干部岗位。所以,每到年底和春节,乡镇干部就要全体出动走访村干部,逐一做稳定和劝留工作。笔者根据对S镇的调查显示:离任村干部属落选的占18% ,主动辞职的占74%;连续工作两年的村干部只有48.2%,其中在1998年到2000年,平均每一个村每年调整了1.5人次。不仅如此,而在职的村干部整体素质也不容乐观:一是年龄偏大。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平均年龄45.7岁,村干部在50岁以上的占49%,30岁以下的只有1%,30岁到40岁占19%。二是文化程度偏低。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占53%,小学以下文化的占47%。三是社会经历简单。除了极少数的复员军人外,绝大多数只有务农的经历,且基本没有走出本县区域之外。由于相当部分村级干部文化素质、政策水平、法制观念、领导能力实在很低,不懂科技又无技术,也很少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统治能力不强,难以带头致富,只靠年底开点工资维持生活。
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出,最多的村在60%以上,最少的村也有以上30%,有不少的行政村常住人口只有400人左右。这不仅仅是劳动力的转移,而且使农村精英已经所剩无几;因为城市是冒险家的乐园,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都愿意到城市去寻找更多的机遇。而留下的少数精英,在一个村几乎是凤毛麟角,且在本地的各个资源方面已经或开始占有垄断的地位。没有相互制衡的力量,没有旗鼓相当的对手,在这样的情况来搞所谓的村民民主自治,无非是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当乡镇政权的退出,要么就让村霸当政,要么就黑恶势力横行。如果小村并大村国家给经费呢?且不说那要多少的行政成本;也不说是等于把现有的乡政府撤销,建立更多的乡政府;而随着人口不断的转移,村的区划岂不是过几年要更换一次?事实上,村的概念将逐渐成为历史,怎么还要作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决策呢?
第二,可否“县派”?一是作为县派机构,且不说县政权机构的本能首先是考虑城市工商业的繁荣来创造明显的政绩,更主要的是,农民需要的是植根于农村进行面对面的服务,而非官僚式的服务。也不说县城派来的代理人,将比以前“半本土”政权更为低效,更主要的是,远在县城的政权,怎么可能为情况复杂的农村提供千差万别而非一刀切的公共服务呢?作为名副其实的代理人,怎么有权力来对经常发生的各式各样的事务,作出相应的决定呢?二是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乡村民间社会的居间地位,它在国家与基层民众之间扮演着其他组织无可替代的缓冲区作用。一旦实行“县派”,“国家”与基层民众之间矛盾或冲突势必会处于“短兵相接”的状态之中。三是实行“县派”很显然不利于乡村自治式民主的发展,因为,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乡镇公所更加具有“官僚化”性格,也就是说,它完全是代表“国家”利益的,以“国家”的意旨是从。四是不利于生产或提供乡村社区地方性公共品或公共服务,因为从公共品的生产和供给角度而言,政府的层级越低,越符合社区地方性需要。
第三,“农会”替代?一是“皇权不下乡”不能作为国家政权退出农村的理论依据。现在很多三农问题学者的文章反复引用“皇权不下县,县下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出于伦理”的典故,并以此来论证取消农村基层政权的理论依据。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的精辟论点可以拿来作为有力的驳斥: “‘皇权不下县’的时代与现今的时代不同,首先是人口的不同,那时的一县最多不超过十万,而现时的县最少也有几十万甚至超百万。其次是人的素质不同,那时的人民是儒学教育下封建单纯的人民,而现今的人民是市场冲击下,个人利己主义泛滥,思想复杂的人民。再是制度的不同,那时靠的是封建专制和封建族规管理,而现今实行的是现代化的法治制度。最后是居住地人员的不同,那时是以宗族居民为主聚居一地,而现今是各地居民混聚一地”。二是农会组织将导致整个政权的瓦解。亨廷顿的话非常值得我们一些学者的深思:“实现政治稳定的关键,是能否动员农村民众在承认现存政治体系而并非反对它的条件下参与政治”。当前的一些学者,在全面否定乡镇政权以及整个社会制度对农民不公平的前提下,提倡成立农会,以对政权抗衡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维权,在农村的兴起和影响力成长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国家政权影响力的衰退和瓦解。希望农会这样内生型的组织去替代政权组织,实际上是希望一个强大到足以瓦解现政权的自治组织出现。最后,农会的主体应该是农民,而且应该是有参与事务时间和能力的农民。可当前的农村,不说所谓的“精英”,就是那些青壮年有一定文化和议事能力的农民都已经倾巢而出流入城市,留下来的除了绝大多数是“386199”部队外,要么是村干部,要么是大户和村霸,还有就是历史上的失意者和被社会沦为边缘的失败者,靠这些人组织农会靠得住吗?因为没有国家权力在农村的制衡很容易形成强势就是公理的局面。
第四,质疑“市管”。一是城市政权的本能使然,它的天然职能是追求工商业的最大利益化。如果不是城市政府出台的损害农民利益的圈地运动,造成廉价土地供给城市使用,出台排斥农民的户籍政策,造成城市为国中之国,中国农民的境遇应该不是现在这样。农民不仅为国家的工业化已经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而且为中国正在进行的城镇化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果没有廉价的土地和农产品,中国能够创造出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的城镇化神速吗?二是城市政权在农村的存在就必然会吸纳农村资源。因为一旦权力过剩,一旦政府不能保证权力正常运转时,它就必然会非法生存,靠行政手段对下“抽血”、对上截留,下级县市和乡镇敢怒不敢言。过去,农业要为国家工业的积累作出牺牲和贡献,但到今天,农业无论在国民生产总值,还是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已经很少,因而必须结束以农养工和以农养政的历史。三是城市政权在农村的存在,弱势的农民群体在强势的城市力量的打压下,进行分而治之,无法联合起来进行抗衡,以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所以,城市政权在农村的强化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确定乡镇政权是否应该存在,我们应根据农村的现实,而不是站在理想的角度。就象先有人体,后才能有生理科学。不管你的生理科学怎样去确定,人的血液循环依旧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运行,不会因你的生理科学来改变运行的方式。即便是生理科学,研究的是普遍规律,每个人都有他的特例,如血液就有不同的类型,不能照单开方。乡镇政权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事关中国的大局,只能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发现符合自身的发展规律,切不能再干削足适履的蠢事。对农民有感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关怀,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但善的动机并不一定能产生善的结果。毛泽东对农民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希望农民能与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在农村大办食堂,结果却饿死了那么多的人啊!因此,我们必须用严肃的科学态度来看待三农问题。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评论对象: 醉人 | 2006/9/16 17:02:04
评论言论: 4、当前学者替代乡镇政权的几种思路没有可行性
第一,是否“村治”?尽管村民自治已经深入推进,但在中西部的农村,绝大多数的村没有集体收入,在税费改革后,各村已经很难正常运转,特别是边远山区,总计只有一至两千元的附加收入,而且还不一定能够收得上,当“村官”不仅无利可图,而且没有最起码的待遇保证;在市场经济的大社会背景下,村干部已经失去了吸引力。特别是具有一定素质的农民,休说会自动前来参与竞选,就是乡镇有“三顾茅庐”的真情,也唤不回他们走上村干部岗位。所以,每到年底和春节,乡镇干部就要全体出动走访村干部,逐一做稳定和劝留工作。笔者根据对S镇的调查显示:离任村干部属落选的占18% ,主动辞职的占74%;连续工作两年的村干部只有48.2%,其中在1998年到2000年,平均每一个村每年调整了1.5人次。不仅如此,而在职的村干部整体素质也不容乐观:一是年龄偏大。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平均年龄45.7岁,村干部在50岁以上的占49%,30岁以下的只有1%,30岁到40岁占19%。二是文化程度偏低。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占53%,小学以下文化的占47%。三是社会经历简单。除了极少数的复员军人外,绝大多数只有务农的经历,且基本没有走出本县区域之外。由于相当部分村级干部文化素质、政策水平、法制观念、领导能力实在很低,不懂科技又无技术,也很少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统治能力不强,难以带头致富,只靠年底开点工资维持生活。
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出,最多的村在60%以上,最少的村也有以上30%,有不少的行政村常住人口只有400人左右。这不仅仅是劳动力的转移,而且使农村精英已经所剩无几;因为城市是冒险家的乐园,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都愿意到城市去寻找更多的机遇。而留下的少数精英,在一个村几乎是凤毛麟角,且在本地的各个资源方面已经或开始占有垄断的地位。没有相互制衡的力量,没有旗鼓相当的对手,在这样的情况来搞所谓的村民民主自治,无非是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当乡镇政权的退出,要么就让村霸当政,要么就黑恶势力横行。如果小村并大村国家给经费呢?且不说那要多少的行政成本;也不说是等于把现有的乡政府撤销,建立更多的乡政府;而随着人口不断的转移,村的区划岂不是过几年要更换一次?事实上,村的概念将逐渐成为历史,怎么还要作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决策呢?
第二,可否“县派”?一是作为县派机构,且不说县政权机构的本能首先是考虑城市工商业的繁荣来创造明显的政绩,更主要的是,农民需要的是植根于农村进行面对面的服务,而非官僚式的服务。也不说县城派来的代理人,将比以前“半本土”政权更为低效,更主要的是,远在县城的政权,怎么可能为情况复杂的农村提供千差万别而非一刀切的公共服务呢?作为名副其实的代理人,怎么有权力来对经常发生的各式各样的事务,作出相应的决定呢?二是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乡村民间社会的居间地位,它在国家与基层民众之间扮演着其他组织无可替代的缓冲区作用。一旦实行“县派”,“国家”与基层民众之间矛盾或冲突势必会处于“短兵相接”的状态之中。三是实行“县派”很显然不利于乡村自治式民主的发展,因为,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乡镇公所更加具有“官僚化”性格,也就是说,它完全是代表“国家”利益的,以“国家”的意旨是从。四是不利于生产或提供乡村社区地方性公共品或公共服务,因为从公共品的生产和供给角度而言,政府的层级越低,越符合社区地方性需要。
第三,“农会”替代?一是“皇权不下乡”不能作为国家政权退出农村的理论依据。现在很多三农问题学者的文章反复引用“皇权不下县,县下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出于伦理”的典故,并以此来论证取消农村基层政权的理论依据。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的精辟论点可以拿来作为有力的驳斥: “‘皇权不下县’的时代与现今的时代不同,首先是人口的不同,那时的一县最多不超过十万,而现时的县最少也有几十万甚至超百万。其次是人的素质不同,那时的人民是儒学教育下封建单纯的人民,而现今的人民是市场冲击下,个人利己主义泛滥,思想复杂的人民。再是制度的不同,那时靠的是封建专制和封建族规管理,而现今实行的是现代化的法治制度。最后是居住地人员的不同,那时是以宗族居民为主聚居一地,而现今是各地居民混聚一地”。二是农会组织将导致整个政权的瓦解。亨廷顿的话非常值得我们一些学者的深思:“实现政治稳定的关键,是能否动员农村民众在承认现存政治体系而并非反对它的条件下参与政治”。当前的一些学者,在全面否定乡镇政权以及整个社会制度对农民不公平的前提下,提倡成立农会,以对政权抗衡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维权,在农村的兴起和影响力成长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国家政权影响力的衰退和瓦解。希望农会这样内生型的组织去替代政权组织,实际上是希望一个强大到足以瓦解现政权的自治组织出现。最后,农会的主体应该是农民,而且应该是有参与事务时间和能力的农民。可当前的农村,不说所谓的“精英”,就是那些青壮年有一定文化和议事能力的农民都已经倾巢而出流入城市,留下来的除了绝大多数是“386199”部队外,要么是村干部,要么是大户和村霸,还有就是历史上的失意者和被社会沦为边缘的失败者,靠这些人组织农会靠得住吗?因为没有国家权力在农村的制衡很容易形成强势就是公理的局面。
第四,质疑“市管”。一是城市政权的本能使然,它的天然职能是追求工商业的最大利益化。如果不是城市政府出台的损害农民利益的圈地运动,造成廉价土地供给城市使用,出台排斥农民的户籍政策,造成城市为国中之国,中国农民的境遇应该不是现在这样。农民不仅为国家的工业化已经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而且为中国正在进行的城镇化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果没有廉价的土地和农产品,中国能够创造出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的城镇化神速吗?二是城市政权在农村的存在就必然会吸纳农村资源。因为一旦权力过剩,一旦政府不能保证权力正常运转时,它就必然会非法生存,靠行政手段对下“抽血”、对上截留,下级县市和乡镇敢怒不敢言。过去,农业要为国家工业的积累作出牺牲和贡献,但到今天,农业无论在国民生产总值,还是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已经很少,因而必须结束以农养工和以农养政的历史。三是城市政权在农村的存在,弱势的农民群体在强势的城市力量的打压下,进行分而治之,无法联合起来进行抗衡,以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所以,城市政权在农村的强化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确定乡镇政权是否应该存在,我们应根据农村的现实,而不是站在理想的角度。就象先有人体,后才能有生理科学。不管你的生理科学怎样去确定,人的血液循环依旧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运行,不会因你的生理科学来改变运行的方式。即便是生理科学,研究的是普遍规律,每个人都有他的特例,如血液就有不同的类型,不能照单开方。乡镇政权事关三农问题的解决,事关中国的大局,只能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发现符合自身的发展规律,切不能再干削足适履的蠢事。对农民有感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关怀,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但善的动机并不一定能产生善的结果。毛泽东对农民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希望农民能与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在农村大办食堂,结果却饿死了那么多的人啊!因此,我们必须用严肃的科学态度来看待三农问题。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