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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转帖]警车不救人先等120 伤者死亡
评论对象: 拓夫 | 2006/8/30 10:10:26
评论言论:
人人网

  编者按:8月16日晚,洋县县城街头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距案发现场几十米的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并没有立即送伤者到医院,而是打电话叫“120”急救车。近半个小时后,受伤男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警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怎能见死不救呢?

  目击者:警察等“120”近半小时

  民警赶到现场几分钟后,一辆警车也赶到了现场,但民警依然没有送黄某去医院,只是在现场拨打“120”。随后,黄某的朋友和民警试图拦出租车将黄某送往医院,但没有人愿意拉伤者。

质疑一:为啥可以先用警车拉着一位目击者去抓疑犯,不先救人。
质疑二:为啥,伤者生命垂危非要等120。
质疑三:人民的卫士竟然对人民的生命视同草芥。

  编后语:警察是人民的卫士,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群众受伤生命垂危,洋县警察见死不救,他们连自己最基本的职责都忘记了,这不得不让人悲哀,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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