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漫步者 | 2006/11/2 14:21:13
评论言论:
(五)贯彻“四化”方针,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高。
按照邓小平提出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针,全军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兴军之本紧紧抓住不放,取得了重大成效。
重视建章立制,干部工作法规制度日臻完善。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等基本法规;制定了《关于加强军以上领导班子建设的三年规划》、《团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高级指挥干部经院校培训提升制度的意见》、《关于军队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院校招生暂行条例》等基本制度规划;出台了有关干部选拔、任免、培训、考核、晋升、交流、奖惩、转业、离退休、工资、福利等数百项具体政策法规。
按照“四化”要求配备干部,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明显改善,干部队伍年轻化有了突破性进展。对团以上领导班子进行了若干次较大规模的调整,顺利推进了干部队伍的新老合作与交替。现在,军队干部的进退走留已经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大批优秀年轻的后备干部正在健康成长。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水平显著提高。在军队干部1988年完成普及高中(中专)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了以大专为主的高等学历教育,相继开办了军需、军械、航空机务、军事高技术四个特有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组织数以万计的干部参加了军队和地方院校的学习。这些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干部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结构,全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干部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9%上升到1997年的58.8%;专业技术干部约占全军干部总数的5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10.9%,比1980年增长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