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漫步者 | 2006/9/2 10:33:21
评论言论:
沙龙,系法语Salon的音译,即“会客室”、“客厅”之意。它是十七世纪西欧上流社会贵族阶级借以谈论文学艺术或政治问题的社交场所。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它在法国特别盛行。由于出入沙龙的多数是贵族文人学者,且以文学艺术为中心议题的居多,故称文艺沙龙。
文艺沙龙的形成是与当时贵族阶级社会地位的变迁密切相关的。十六世纪末,法国宗教战争结束后,大批封建主投靠国王,转为宫廷贵族,他们离别了世代相传的庄园领地,集中到巴黎和凡尔赛居住。但又不能立即适应宫廷生活,又不屑与资产阶级为伍,依然留恋着昔日封建主的权威与尊严。他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于是便组成自己的社交小圈子,聚集到某些贵妇人主持的客厅中谈论政治和文艺。从路易十三掌权时期开始,沙龙在巴黎成风,其中以一六O八年开张的朗布绮侯爵夫人的公馆最为出名。当时整个法国上流社会的人士和文艺作家,几乎都作过这个沙龙的座上客。
文艺沙龙的摆设、谈吐,一切都以高雅为准则。人们的衣饰华丽典雅,举止矫揉造作,言语装腔作势,以显示自身优越的特权地位。沙龙里的座上客喜欢引用怪僻的典故、委婉华丽的词藻,俗语粗话一律禁忌,必须用典雅的词语来代替。例如,把“狗”称为“主人忠实的朋友”,把“镜子”叫做“风韵的顾问”,把“椅子”称为“谈话的舒适”,把“哑巴”称为“丢失了语言的人”,把“喝水”说成是“一次内部的洗澡”,等等。贵族们所使用的这些词语,必须借助《时髦秘书》、《女雅士大词典》一类工具书才能理解其意。到了十七世纪五十年代,这种故作姿态的风尚已经达到难以形容的可笑程度。一六五九年,莫里哀以喜剧《可笑的女才子》,对沙龙习气进行了辛辣的嘲讽。
在沙龙里产生的文学,通称贵族沙龙文学。它是与自由粗俗为特点的市民文学相对立的。这种作品大都是纤巧的情诗、谄媚贵妇人的书简以及描写男女悲欢离合的艳情故事,完全迎合贵族男女粉饰其丑恶关系的需要,内容空虚,篇幅冗长,不堪卒读。它在文学史上没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