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changqing | 2006/8/22 8:13:05
评论言论:
社区斑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斑竹管理,充分发挥斑竹管理职能作用,确保大方人社区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斑竹为经按社区申请规定上任的各版块论坛管理人员,包含斑竹和实习斑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方人社区各版块论坛的所有斑竹。
第二章 斑竹权限(权利)
第四条
拥有所管理栏目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社区及版务相关规则进行精华判定,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权。
第五条
拥有登陆社区管理之版主会议室及发言权限。
第六条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可根据实际情形不断调整版务建设及管理原则,并制定相应版规;
第七条
享受社区斑竹津贴(积分工资)待遇。
第三章 工作条例(义务)
第八条
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第九条
及时遴选精品作品,并给予一定奖励;删除违反社区规则的言论,并予以一定处罚。
第十条
及时维护所管理栏目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十一条
善待会员,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禁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
第十二条
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社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妥善使用斑竹管理权限,不得利用斑竹权限干扰社区其他论坛的版面建设。
第十四条
认真解答社区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社区管理员通报。
第十六条
服从社区统一管理,不得对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
第十七条
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密码(版主ID),不得将用户密码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请假制度
1、斑竹请假须在对应的版主会议室(专帖)备案,填写任职论坛名称、请假理由及假期,并按规定如期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社区。
2、斑竹请假同时须做好版务管理交接,每届任期内累计不超过60天。
3、实习斑竹在实习期内请假不得超过15天,实习期满后按正式斑竹的请假销假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任期制度
1、正式斑竹每届任期半年,期内考核总体评定为优秀、良好及网友评议合格后可续任。
2、实习斑竹实习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斑竹,并按正式斑竹任期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考核制度
1、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①、上站时间:每月登陆社区天数不少于15天;
②、论坛管理操作情况:每月进行版务操作,版面不滞留垃圾贴、违规贴及广告贴。
③、参与论坛讨论情况:每月在任职的论坛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20个;
④、论坛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⑤、使用权限的正确性(不滥用职权)鉴定;
⑥、组织纪律性(对论坛管理、论坛活动的配合程度);
⑦、与团队其他人员的关系及协助精神;
⑧、履行其他义务情况。
2、社区每三个月对在任斑竹进行总体考核一次,并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斑竹,社区有权免去斑竹职务。
第二十一条
辞职制度
1、斑竹辞职,社区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同时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①、斑竹提出辞职,需在版主会议室提出申请,社区将根据情况在10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②、实习斑竹提出辞职,需在版主会议室提出申请,社区将结合正式斑竹意见在10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
投诉制度
1、斑竹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其他斑竹或管理员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社区信息等隐秘途径向社区站长汇报,或在版主会议室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社区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斑竹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会员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让互谅”原则,主动与会员进行沟通,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的处理好纠纷。
3、斑竹在进行社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社区信息方式向社区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4、社区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斑竹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社区信息或邮件等方式向相关管理员,也可在版主会议室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5、斑竹对社区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限操作(含对帖子进行删除、封口以及违规人员的处罚;社区各类执行公告;社区合法广告;处罚改判操作等)存有异议时,可以社区信息向当事人询问、沟通,也可直接向站长进行投诉,不得擅自进行逆向操作。
第二十三条
奖惩条例
1、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社区有权视为引咎请辞处理。
2、凡经考核不合格的,社区直接免除其斑竹职位;凡经考核为优秀、良好的,社区将根据对应考核等级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3、未服从社区统一管理,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4、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若非个人原因导致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被他人窃取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社区将追究未妥善保管会员帐户的斑竹过失责任(如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等处理)。
5、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社区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则的行为,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6、对社区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的,干预社区活动,擅自删除、更改社区公告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7、滥用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社区有权视情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8、违反其他工作条例、投诉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将视社区情况进行修改及完善,解释权归大方人社区。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方人社区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