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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爱的通信》20封连载
评论对象: 高致贤 | 2008/10/17 6:55:49
评论言论:

(爱的通信5)我为何要“叶落归深”?

高致贤

xx:

来信对我叶落归“深”深感不解!其实,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现象,没有什么奇怪的。所谓叶落归根,是指外出人员告老还乡。这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国家在职人员离退休后,多数要回到自己的故乡养老,故也叫告老还乡。但一些离退休人员回乡养老并非热爱故土,而是迫不得已。为什么这样说?

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到改革开放前的我国,实行计划经济,职工统分统管,自已到哪里工作全由组织分配,个人没有丝毫选择权。多数地方实施人才“地方所有制”,甚而实行人才“单位所有制”,人员一律不准“外流”。叶落不归根,便无立足之地。

当时的农民,除极少数因当兵提干、读大专毕业和参加工作能离开故土生话外,绝大多数只能守土一生。后来发展到当兵复员、读书毕业也实行“社来社去”,即是农民从公社去当兵复员、读书毕业后仍回公社当农民。职工家属是农业人口的,想转为非农户口比登蜀道难上千万倍,所生小孩户口从母。农村户口是不能进城常住的。农民的生活物资只能靠参加生产队劳动分配,干部职工的家属是农民的,一旦离乡进城,便会成为“黑人黑户”:城市不供应口粮,也不准打工、经商,农村取消了你的劳动分配。离退休人员在城里养不起家属,只有办起户口回去归农村这个“根”了!即使你参加工作进了城市,也因你的家属还是农业户口不能进城,离退休后,你还得回农村才有人照顾晚年生活。否则,你就会成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孤魂野鬼。

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有钱到哪里都可以买吃买穿,购车购房。农民涌向城市,内地职工涌向沿海。他们或打工,或经商办企业,各自发展经济,不少人有了养活父母的经济能力。他们接父母进城一起生活,可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也可与父母互相照顾。于是,多数有子女在城市发展的,离退休后,便到城市去与子女一起生活,安度晚年,不必非回乡不可了。这便是“叶落归城”的必然性!

我退休后从大方来到深圳,不过是叶落归城大军中的一员,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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