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醉人 | 2006/10/10 12:19:12
评论言论:
企业工商注册、变更、注销、年检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翻出了这个东西,希望对准备创业或刚创业的朋友有帮助。
企业工商注册、变更、注销、年检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完整版)
一、 名称预先核准
1. 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其它文件、证件。
二、 开业登记
(一) 有限责任公司
1.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共同签署);
4.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附件材料;
5.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 公司住所证明;
10. 其它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国务院授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创立大会的会议纪录;
4. 公司章程(发起人共同签署);
5. 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有关附件材料;
7. 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的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9.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11. 公司住所证明;
12. 其它文件、证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 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5.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 其它文件、证件。
(四)企业法人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主管部门的法人资格证明;
4. 组织章程;
5. 验资证明;
6.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 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 其它文件、证件。
(五)其它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1. 登记申请书;
2. 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3. 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4.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六)设立集团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
A. 企业集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集团核心可以是一个大型行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是一个资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2. 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合作,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作业。
3. 企业集团的核心合作与其它成员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与紧密层企业之间应建立发展生产的联结纽带。
4. 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它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企业的法人资格。
B. 需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申请书。(企业集团的登记应由集团的核心企业提出申请,并与核心企业的登记和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4. 组建企业的申请报告;
5. 企业集团章程;
6. 成员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成员单位的合法证明;
7. 验资报告;
8. 场所证明;
9. 集团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 变更登记
(一) 变更企业名称:
1.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非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名称,经主管部门同意)
2. 股东(发起人)共同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3. 计算机查询确认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4.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 原执照正副本。
(二) 变更住所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 股东共同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4. 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5. 原执照正副本。
(三) 变更法定代表人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3. 原执照正副本;
4. 其它文件、证件。
(四) 变更经营范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共同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3. 原执照正副本;
4. 其它文件、证件。
(五) 变更经营期限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
3. 原执照正副本;
4. 与原限定经营期限相关的文件、证件。
(六)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
3. 出资(股权)转让协议;
4. 股东(发起人)共同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5. 新股东(发起人)的法定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 其它文件、证件。
(七) 减少注册资本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 在省、市级以上报纸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4. 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 股东(发起人)共同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6.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附件材料;
7. 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出具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8. 原执照正副本;
9. 其它文件、证件。
(八) 增加注册资本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附件材料;
3. 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4. 股东(发起人)共同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5.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原执照正副本;
7. 其它文件、证件。
(九) 变更主管部门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新旧主管门共同签署的接收与解脱协议;
3. 新主管部门的法人资格 证明;
4. 其它文件、证件。
四 注销登记
(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注销
1.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法院的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公司印章、印模;
6. 清算组织30日内在省、市级以上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二) 企业法人申请注销需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注销登记申请书;
2. 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注销文件;
3. 主办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单位印章、印模;
6. 其它文件、证件。
(三)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注销
1. 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主办部门同意注销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单位印章、印模。
五 年度检验需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 企业法人
1. 年检报告书;
2.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其它文件、证件。
(二) 经营单位
1. 年检报告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 执照遗失补发需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申请书;
2. 书面检查;
3.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4. 已办理年检的证明;
5. 其它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