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贾正金 | 2009/2/4 9:30:44
评论言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我县“两基”迎“国检”师资水平全面达标,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并请示地区人事局和地区教育局同意,决定采取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60名小学特岗教师,现予公告。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小学教师共计260名,其中语文115名,数学115名,音乐10名,体育10名,美术10名,全部聘用到农村缺编的小学及校点任教。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以及“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严格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往届和2009年应毕业生,其中本县户籍的要求中师以上学历,县外户籍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国范围内全日制非师范类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师及以上学历,在本县中小学连续代课10年以上(中途无间断),至今仍在教学岗位、具备教师资格(或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代课教师(含未转公民办教师)。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特岗教师。
(2)已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人员和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考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考岗位类别及职数:2009年1月19日在《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毕节日报》、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大方信息港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岗位类别及职数,并同时在县政务中心、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公开栏张榜公布。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2日—2月6日下午6时。报名地点设在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县外考生可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大方教育局政工股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可交验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代课教师还需提交代课学校和中心小学校长出据的代课证明和代课费发放依据(证明包括代课时间、有无间断,现是否在岗,校长签名后加盖代课学校和中心小学公章,经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在国家批准的民办中学代课的由学校出据证明和聘用合同)。
2009年应届毕业生交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3)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据的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由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据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
(5)报考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200元。
3、资格审查:2009年2月7-9日,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填发准考证。
4、组织考试:
报考小学语文、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或专业)的考生考文科类试题;报考小学数学的考生考理科类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部分文科类试题为中师至大专阶段的语文基础知识,理科类试题为中师至大专阶段的数学基础知识,均以中师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 中师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08年8月至2009年元月的国内时事政治。对代课教师(含未转公民办教师),采取任教1年笔试成绩加1分的办法给予优惠照顾。
考试时间:2009年2月12日上午9点--11点30分。考点设在大方一中。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5、组织面试:评卷结束,按专业类别成绩排序,并按专业类别以1比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1.5的专业,全部进入面试),公示3天后,于2009年2月17-18日组织面试。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间5分钟。
6、组织体检:面试结束,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入总分,并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示3天后,于2009年2月23日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执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
7、选岗、聘用:2009年3月2日,拟聘人员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束,由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行文聘用,3月10日前到岗。并由个人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2009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证书》下发后签订聘用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或者逾期不到聘用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3年聘期满后,按上级有关特岗教师的管理规定执行。
8、上岗培训:
被聘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后,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培训。
五、待遇
被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特岗教师待遇,列入全县教师统一管理。
六、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大方县教育局 0857-5252863
大方县人事局 0857-5251738
教育局联系人:韦国刚 电话:13195275158
人事局联系人:尚 芬 电话:13985354269
大方县2009年小学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大方县2009年公开招聘小学特岗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