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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婚外恋在论坛上自曝是否恰当?
评论对象: 爱青衣 | 2008/9/3 21:35:16
评论言论:
以下是引用朝歌在2008-9-3 11:22:53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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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知道有妇女个性解放的先驱:“潘金莲女士、潘巧云女士(拷,都姓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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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朝歌说:

不用老是拿这两位潘女士说事,无论是潘金莲还是潘巧云,究竟是仅出自施耐庵笔下的文学人物,还是实有其人?本来就不得而知,这两个女人为何都姓潘?也不得而知,也许仅是巧合?也许是作者施耐庵有什么情结?呵呵!

这两个女人,一个嫁给卖烧饼的残疾人,一个嫁给整天杀人砍头的刽子手,都是不得幸福的,那个年头男尊女卑,女人根本不可能主动提出离婚,为追求幸福与自由,往往要付出血与泪甚至生命的代价,可千百年来却一直成为人们心目中伦理标杆上最反面的典型,实在是不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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