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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原创]爱,因为选择。
评论对象: 木子 | 2007/8/25 12:37:03
评论言论:

同意12楼的意见。

谈恋爱分手,是以个人为单位。

而结婚又离,则是以家庭为单位。

不敢想象以恋爱的方式来对待婚姻。可以试着交往,可以试婚吗?(此试婚非彼试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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