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主题:
婚外恋在论坛上自曝是否恰当?
评论对象: 朝歌 | 2008/9/9 14:51:36
评论言论:
评论对象: 朝歌 | 2008/9/9 14:51:36
评论言论:
以下是引用爱吃冰激凌的鱼在2008-9-9 10:40:22的发言:
挑起话题的是楼主,最后让停止的也是楼主,我看了下,没人支持婚外恋啊,大家说的是该不该自曝的问题,是楼主你自己把话题引偏了哦。 | ||
爱吃冰激凌的鱼说: |
楼上的此言差矣!离开了这个事件的本质去谈论这个事件该不该自曝有何意义?毕竟这个事情不是学雷锋做好事。
因此讨论一下婚外恋这档事是不是一件“高尚的事,纯粹的事,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事,有益于人民的事(毛语)!”应该是这次讨论的根本点和出发点,遗憾的是我们的当事人前久还每天都在大量发贴,突然间便销声匿迹了,可能大家都很想听一下她发表自己的看法。
本人的本意并不是希望把“爱大方论坛”办成一个“阵地”或一个“道德与法制”专栏,不过从回复的贴子中可以看出可能没有哪个人愿意戴“绿帽子”,但大部分人还是有“窥私癖”,就像有个美女在大街上裸奔,路过的人不去看的可能不多!但让他(或她)当街脱衣,可能谁都不愿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