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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人民公社为何会使农村致穷?
评论对象: 高致贤 | 2008/11/3 18:20:08
评论言论:

〈一〉

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使“一平二调”、“五风一化得逞。不难设想:如果没有公社对耕地实行统收统分,仍以各家各户自种自收,自负盈亏,区公所要把全区范围内的成千上万户农民的经济收支扯平办得到吗?长期无偿调用这些农户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劳动力办得到吗? “一平二调” 就搞不成。

一平二调搞不成,区公所就下能将农户的粮食产量虚报浮夸几十倍;也不可能将富裕地区和富裕户的财产任意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去“共享”;区、乡领导也不可能主观下达农户的生产计划,、对分散农户生产进行瞎指挥。

“一平二调”干不成,“五风”刮不起,“一化”也就“化”不了!“大跃进”也就“跃”不到农民皆穷了!

〈二〉

公社将私人财富“共产”后,不但迫使农民取消自有财产的保护意识,还助长了滥用公有财产的心理。如私有财产归公后,原有农户认为,与其让别人遭踏,不如自己把它毁掉!公社办办起公共食堂后,粮食全由公社统一保管,统一处理,家庭私有粮产彻底消灭,社员绝了自创财富之望。

公社将历来分散的农民组成军事化的建制后,社员离开生产队也必须由公社批准,出具证明才能到食堂领取外出时间的粮票和伙食费,而且将你离开公社的时间、路线、食宿点都划定了,超出规定的时间、范围就要被外地作为“流蹿犯”押送回原籍处理。

上述可知,“一平二调”和“五风一化”为什么能搞得那么厉害?就因有人民公社成为它们表演的最好平台,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和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国民经济元气大丧。全国饿死的农民太多了,中央于1961年下达“十二条”指示,开始整风整社:公共食堂下马,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分配方案,粮食分到户,吃饭可自行安排,尤其是推行“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国民经济发展,农村市场活跃,才使政局稳定下来。

可是,随着又来了个巩固人民公社的“四清”运动,把农民扩展几平方尺的自留地视为严重的资本主义复辟,在农民中打“暴发户”,划“新地主”、“新富农”,又一次打击了农民自主生产的积极性。

〈三〉

文化大革命把是否巩固公社的体制上升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高度,并把巩固人民公社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将“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作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内容来批判,弄得农业生产无人管,地里的野草高过禾苗,便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谬论流传。

1962年,中央下发《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可划给农户一定的自留地,全队自留地不超过生产队耕地总面积的5%。农业部副部长赵修在内蒙调查发现:自留地上的粮食产量竟然十倍于公社的收获。自留地上亩产过千斤,集体的一百来斤,他说,农民在自留地里改造土壤,广施肥料。可有的地方,当农家把自留地的土壤改造好之后,集体便将其收回,而将另外一些孬地分给社员用作自留地。结果这些孬地再次被农家改造为良田,集体收回的良田则令人懊丧地再度沦为劣地,自留地上的产出仍然大大地超过了集体的土地。赵修讲述了这个故事之后,不免对人民公社制度败坏生产力的程度连连感叹:为什么社员自留地的庄稼普遍地比集体地的庄稼长得好呢?”此中道理其实再简单不过:农业劳动不仅仅是体力的付出,也是心灵和智慧的付出。

尽管若干事实证明公社体制压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政府还是要千方百计巩固它,且把农业单干定为“资本主义”来消灭。

农民缺粮,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也只能供应干薯片作口粮,但政府还是把缺粮的根源找在农民侵占公社耕地上,一些区、社将农民自留地全收归集体!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被压制到了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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