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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转帖]一个贵州土工子的离奇遭遇
评论对象: 拓夫 | 2008/11/26 23:51:46
评论言论:
  那天,林幺从澡堂逃出来以后,又成了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连理发的钱也没有了。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硬着头皮,来找田小秋要钱。田小秋见他长毛嘴尖的贼样子,担心舒芯对他反感,会不录用他,只得又给了他20元钱。林幺理了发,刮干净胡子,穿上崭新的迷彩服,这才变得有几分人模狗样了。
  田小秋领着林幺来见舒芯时,林幺只看了舒芯老板一眼,就赶忙低下头,不敢再抬头。他从未见过如此高雅美丽的女人,觉得她是观音菩萨娘娘转世,不由得对她充满了敬畏之心。对田小秋和澡堂按摩小姐之流的女人,林幺具有强烈的征服欲和占有欲,可以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但在舒芯面前,林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为自己的卑污低贱而惴惴不安。
  林幺这副畏畏缩缩的样子,恰好和田小秋介绍的情况相吻合,确实像是一个见了女人就吓得逃跑的懦弱男人。舒芯有些放心了,随便交待了几句话,就上楼去了。
  这次主仆之间的见面,虽然才短短的几分钟,林幺却紧张得透不过气来。舒芯离去后,田小秋发现,林幺的额头上竟然沁出冷汗来。这使她心里大惑不解,想不通舒芯身上究竟有些什么奇特的威力,会使林幺这样的恶魔也感到畏惧不安。
  正如田小秋所说的那样,林幺真是掉进福窝里了。他虽说是在芯芯便宜店值夜班,其实就是到商店里睡觉,既不用交一分钱住宿费,每月还有6百元钱工资;早餐和晚餐也是吃现成的,不用自己掏钱。这样的幸福生活,他过去连做梦也没有梦到过。他不用再低声下气地打短工乞求别人施舍,不用像野狗一样四处流窜,不再有一顿无一顿的经常饿饭。他清早吃过早餐后,就穿着迷彩服离开商店,神气活现地到处闲逛,俨然像是有固定收入的城里人了。当然,为了安全起见,为了避开警察的视线,林幺在街上游逛的时候,仍然把帽檐压得很低,戴上一副宽边塑料墨镜,让人看不清他的本来面目。
  这种悠哉游哉的生活很舒服,但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因为贵阳是省城,机关单位门类齐全,什么部门都有。公安警察自不必说,工商、海关、税务、城管、交警样样都有,所以,穿制服戴大盖帽的人特别多。林幺是个半文盲,分不清这些制服的差别,以为这些穿制服吃公家饭的人,大概都跟公安有联系。他做贼心虚,遇见穿制服的人就紧张就心虚,生怕人家来抓他。他急于想找一个地方,既可以消磨时间,又不用冒着风险满大街到处乱逛,以免一不小心撞进追捕他的警察的怀里去。
  这样的地方居然被他找到了。这是朝阳洞附近的一家小录像室,里面黑黢黢的光线很暗,空气污浊乌烟瘴气,专门翻来覆去地播放武功打斗片。这家录像室收费便宜,3元钱一张门票,二十四小时营业,随便看多久都行。看录像累了,还可以坐在破木沙发上打瞌睡。录像室还供应盒饭,5元钱一份,顾客可以边看边吃。来这里看录像的人,几乎都是些经济并不宽裕但又好吃懒做的懒汉,城里人乡下人都有。这很对林幺的胃口。跟这些人在一起,林幺感到特别安全,有一种找到了知己的感觉。
  林幺看录像很快上了瘾。他成天泡在录像室里,中午就在里面吃盒饭,天黑了才回到芯芯便宜店来。吃过晚饭后,在睡觉之前的这一段时间,是林幺一天中最难熬的时光。舒芯规定,不许林幺上楼一步。这个规定,由田小秋传达给林幺后,林幺马上唯唯诺诺地答应遵守执行。他不敢上楼一步,生怕触怒了舒老板,会砸了自己的饭碗。林幺吃了田小秋送下来的晚饭后,常常不漱口不洗脚,脱了衣服就钻进被窝里,无聊地回想白天看到的录像内容,困了就关灯睡觉。虽然舒芯在楼下的卫生间里,给林幺安装了洗澡用的电热水器,但林幺很少使用,他已经脏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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