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大方论坛交流讨论区天南海北大方人 → “范跑跑”事件不能止于道德谴责-转帖    点击复制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共分享!
将本页内容分享到:            

关闭 帖子评论
选取类型: 中立 支持 反对
观点标题:
验证码: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观点内容:
(不支持HTML)
  1. 请以客观、真实地作出评论,并注意语言文明;
  2. 观点发表后不能作出更改;
回复贴子
您是本帖的第 4234 个阅读者
树形打印
标题:“范跑跑”事件不能止于道德谴责-转帖
高致贤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贵宾
文章:127
积分:1028
注册:2008年7月2日
“范跑跑”事件不能止于道德谴责-转帖

“范跑跑”事件不能止于道德谴责-转帖

保护学生是教师的基本法律职责

“只要学生是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包括学校在节假日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就有保护学生的职责。这一点在诸多法律、法规、规章中都有明确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佟丽华给记者梳理了一遍相关规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强调,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当地震突发时,学校、教师无疑承担着优先救护学生的法律责任。

教育部等10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关于教师职责的规定在第五十六条中更加明确: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上述法律、规章,学校在教育教学期间负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是确定的。”佟丽华说,但这个职责在什么样的范围内是一个合理的范围,值得思考和讨论。

“比如学校有歹徒冲进来要砍杀学生,对学校老师来说并不一定要拿自己的身体去挡,但至少应当组织学生撤离,同时报警。发生地震这些自然灾害,也不一定说非要拿身体去护学生,或是要求老师必须最后一个跑出教室。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教师要尽到一个基本的、必要的保护职责。”佟丽华说,这个职责就是最起码要提醒学生赶快跑,要组织疏散、帮助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这是老师的一个基本法律职责。法律的要求是最低要求,没有做到就是没有尽到职责。”佟丽华强调。

这一说法得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的认同。他认为,对于未成年学生,尽管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在学校就负有监护人职责,“但面临危险时教师抛弃学生独自逃走,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有责任的,因为在紧急情况下,老师实际上是处于一个监护人的地位,负有监护职责。”

失职教师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处分

灾害还有可能发生,“范跑跑”也不一定是“空前绝后”,那么,对于已经失职或是以后可能失职的“范跑跑”们,我们究竟有怎样的法律约束呢?

“如果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因为学校没有妥善尽到保护学生的职责,没有履行必要的保护职责,导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话,学校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前提条件是有过错。”佟丽华分析说,很多时候,学校的这种保护责任是由每个老师的具体行为完成的,因此,学校在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后,学校往往会根据老师的过错,要求老师承担必要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一次,被“范跑跑”抛弃的学生可以说是幸运的,没有人伤亡,但是,谁也不能保证,下一个“范跑跑”的学生也能如此幸运。

“在此类事件中,首先应当确认损害的原因,看对孩子的损害是否能够避免得了。如果就算是采取了对学生的保护措施,损害仍然存在,就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孩子的损害是因为教师的放弃所造成的,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因教师放任不管而导致孩子丢失、溺水等。”薛刚凌说。

“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老师的过错程度来追究老师的行政责任。”佟丽华给记者列出了追究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直接责任人员,一般是指负有直接责任的教职员工。当其没有履行相应责任并造成严重事故的,应当接受行政处分。”佟丽华说。

在舆情滔滔中,“将‘范跑跑’清出教师队伍”成为最强的呼声。舆论认为,因为他不愿意接受教师的全部职责,所以不符合从事教师职业的条件。此外,范美忠的道德水准可能会贻误他的学生。

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看到这样的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其中一款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还有一款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教师被行政处分或解聘的情形。

摘转自新浪网

发贴心情高致贤说:

  • 评论[支持者: 0反对者: 0中立者: 0] 查看评论信息
  • 查看使用道具详细信息 获赠金币帖,共获得 0 个金币
2008/7/2 19:08:20
回到顶部
赤着脚乱跑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论坛游侠
文章:133
积分:898
注册:2008年6月25日

这些所谓的法律法规都太程式化太空泛,口号性质的东西怎么能成为给行为定性的条款,。

用道德上的谴责来驾驭法律,不可取!

发贴心情赤着脚乱跑说:

2008/7/2 22:32:2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