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历史上有过罗甸国或罗殿国和罗氏鬼国的地方王国名称。有些早期外地历史文献,对此有所提及,但多半混淆不清,说罗甸国又叫罗殿国,也叫罗氏鬼国,也没有指出具体地方。现代有贵州学者据以考证,认为罗甸国或作罗殿国,中心在今安顺地区,罗氏鬼国中心在今大方,各是一个政权。考证还不准确,特据史实分辨如下: (1)罗甸国的封号有两次,第一次是三国时蜀汉封罗甸国,中心在今大方县。《大定县志》卷三《前事志·纪年一》引《三国志》载:“建兴三年(公元225年)丞相亮南征,火济积粮通道,佐丞相擒孟获,命世为罗甸君长。”《明史》载:“蜀汉时,火济从诸葛亮南征有功,封罗甸国王。”明郭子章《黔记》卷五十九载:“蜀汉时,有火济者从丞相亮破孟获有功,封罗甸国王,即今宣慰使安氏远祖也。”《读史·方舆纪要》载:“蜀汉建兴三年,诸葛武侯南征时,帅火济积粮通道,以迎武侯,表封罗甸国王,居普里。”《大定府志》载:“火深目长身,面黛色而白齿,习战斗,尚信义,善抚其家众,诸蛮戴之。武侯至,献粮通道以迎,遂佐擒孟获,因令世长其土。”云南《镇雄州志》载:“七星营为武侯会见火济处,火济献粮通道,助兵有功,封为罗甸王,世长其地。”这些记载有学者认为:“应持谨慎态度不可轻易肯定其有,也不可轻易肯定其无,把疑点提出来让后人进一步去作研究。”现在有些彝族文物可以印证这个罗甸国的史实,这个疑点就可迎刃而解了。按:火济彝名妥阿哲(者),汉称火济或济火,在上述记载中,除《方舆记要》记为“帅”,“居普里”之说,不合史实外,其余都可与彝书或彝文古迹相印证。《西南彝志选》有“追忆我祖先,妥阿哲君长,后汉皇帝世,孔明先生来,南征破蛮王。祖先妥阿哲,领兵随汉皇,又供给军粮。汉皇帝说:妥阿哲为人,真是个忠臣,爵禄加顶子,应该赐给你。红印加手本,赐给妥阿哲。彝帅罗甸王,皇帝给封爵”的记叙。大方柯家桥有块彝文古碑,就是记济火助孔明南征的事,有“愿协助皇帝去征讨,长者兴高采烈地毅然决策,在楚敖山,与孔明结盟宣誓说,“若与皇帝背道而弛,存有叛逆之心者当无善果”、“征远兵粮络绎不绝”、“将彝君长的功,记入汉文史册”、“道兴丙午年,封彝君国爵,以表酬谢”等记载。在彝汉文史料的对照中,已使蜀汉加封济火为罗甸王,其中心在今大方的历史明朗化,的确是毋需置疑的信史。 (2)第二次封的罗甸国王(有些史书记为罗殿王)是唐朝加封的,中心在今贞丰。《唐书》和《贵州通志》都记载:“文宗开成元年(公元836年),昆明卢鹿部暴蛮诸部鬼主阿佩内附。”《唐书》、《通典》载:“武宗会昌二年(公元842年),封阿佩为罗甸王,又封其别帅为滇王,后改普宁王。”《新唐书·南蛮传》载:“开成元年鬼主阿佩内附。会昌中,封其别帅为罗甸玉,世袭爵,后封其别帅为滇王。”在上面封王的不同记载中,当以《唐书》和《通典》的记载为正确。《新唐书·南蛮传》的记法,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内附的主帅是阿佩为什么会不封主帅,而一再封其别帅呢?既一再封王,为什么各都不记,一再封王的别帅究责是谁?这样的写法是没有历史价值的。又因为宋代曾有诬称“罗氏鬼国”之名,又被宋王朝所取用。到元代,一些不求甚解的御用学者们,又把罗甸国和罗氏鬼国混为一谈,如《经世大典·招辅总录·八番顺元》说:“罗氏又名罗殿。”《方舆览胜·普安路》说:“蛮名如是部,即罗氏鬼国,初附后立总管府,领蛮夷诸甸。近又分立镇宁、永宁、习安三州。”同书《普定路》又说:“蛮名普栗部又谓之罗殿国,领镇宁、永宁、习安三州。”对这些错乱的记载,有学者以辨析论述,认为罗甸国也作罗殿国,可理解为“罗苏建立的政权”或“罗苏占有的地方。”因为贵州彝族多自称“罗苏”。很显然“罗殿国”之名,是汉人根据彝语给予的他称,彝族自己则称“播勒大革。”“罗氏鬼国”之名,也是汉人对贵州另一个彝族政权的一种不确切的称谓。“鬼国”之名,来源于乌蛮尚鬼之说。《新唐书·南蛮传》说:“乌蛮与南诏世婚姻……俗尚鬼……大部落有大鬼主。百家则置小鬼主。”乌蛮乃是彝族先民,因其尚鬼,并有鬼主之说,所以古书中常称乌蛮为“鬼蛮”,有时也称之为“罗鬼”,称其政权为“鬼国”。又按罗殿国和罗氏鬼国的史事和地理位置辨析,认定“罗殿国和罗氏鬼国是两个政权”,“罗殿国在今安顺地区,都邑在安顺附近。罗氏鬼国在今毕节地区及安顺地区的一部分,都邑在今大方。”“一个是阿者(哲)家所建立的罗氏鬼国,以慕俄格(今大方)为中心;另一个是播勒家所建立的罗殿国,以播勒大革(今安顺)为中心。”这个论述,因是出于历史家的笔下,影响很大,有些学者都赞同。但由于文献不足,没有不同资料的比较研究,除罗殿国和罗氏鬼国各是一个政权这一点基本正确以外,其余论述还是没有中的。总的看来“罗甸”与“罗殿”之不同,当以前者为正确,后者是误写,其取义与彝语自称无关。因为贵州彝族不是多自称“罗苏”,而是多自称“呢署”。“罗甸”之名是用汉文字义定的。罗,意为罗致;甸,意为郊外之地,指边远地方。罗甸王即罗致边远地方的王,亦即收边远之地的地方王国。前面已谈到有两次加封的罗甸国,第一次是三国蜀汉加封的,中心在今大方县。这点就谈谈第二次的罗甸国是唐朝加封的,中心是在今兴义地区贞丰县,不是在安顺地区的史实。《大定府志·水西安氏本末》载:罗氏鬼主阿佩以其所属内附,武宗封之为罗甸王。罗甸王治在今贞丰之罗王亭。”《安顺府志·普里本末》载:“柏墨之长子居普里者,累传至于唐世内附,唐为之置普宁州。今安顺府南七十里羊武大寨,有土司故城,即其地也。天宝中(公元741—756年),南诏叛唐,……于是罗殿、普里诸部皆属南诏,文宗开成元年(公元836年),昆明鬼主阿佩内附,即罗殿部也。”“武宗会昌中(841—846年),封阿佩为罗殿王,罗殿王之治在今贞丰东南之罗王亭。已又封其别帅为滇王,后改为普宁郡王,即普里部也。其地有池居山巅,而源广流狭,有似倒流,故亦名滇。寻以其名同于建宁之滇、故仍即郡为称也。”这就明显地看到罗殿、普里各是一个部,受封罗殿王的阿佩,是罗殿部首领,《水西安氏本末》和《普里本末》都说:罗甸(殿)王治在贞丰罗王亭。普里部是罗甸(殿)部的别帅,受封的是滇王。因此,认为罗甸(殿)国在安顺地区的推测,就不合史实了。在家支世系方面,封罗甸王的阿佩,是慕俄格(大方)家,是蜀汉加封罗甸王的济火的22世孙。济火的后裔向外发展的事例,曾有纳志入居贵州黑羊箐,名曰古糯(今贵阳)的时期。《彝志》对阿佩受封的记载说:“唐朝皇帝之世,有阿大(阿佩)率兵,归附了唐朝,唐朝皇帝说:阿大是忠臣,以八番官爵封阿大君主。”到阿佩的五世孙时,又有主色(阿阔额选)东出掠地,居于矩州(贵阳)石人山,称石人部落王子的时期。宋太祖乾德五年(公元967年),封普贵(仁额濮叶)为贵州刺史,乃袭王爵,也是在今贵阳。所以阿佩活动到今贞丰一带表示内附,受唐武宗加封为罗甸王,是符合历史实际的。至于罗甸国在今安顺之说,就完全没有根据了。(3)罗氏鬼国之称,形成于宋代。《大定府志·水西安氏本末》载:“额归率普色袭。额归、普色,盖当宋之末造其时复侵有贵州,乃分其地为水东、水西二部,鬼主仍居水西,号为罗氏鬼国。宋理宗宝四年(公元1256年),罗氏鬼国遣使报:思、播言:大元兵屯大理国,取道西南,将入边。诏赐银万两,使思、播结罗鬼为援。罗氏鬼国始见于正史。”到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水东阿榨先附元,诏其地为安抚使,佩虎符。十七年初又反元。元朝动用了三万六千人的兵力压境,遣张孝思促罗氏鬼国投降。同年九月,水西阿里和水东阿榨,同时遣人入京,乃改鬼国之贵州为顺元路。经过这一些反复之后,至元十九年(1282年)以阿里为顺元路军民总管兼宣抚司,同知宋添富为军民千户。阿里、宋添富不服,叛逸山箐中。壬申(1284后)复降,立亦奚不薛(蒙语:水西)总管府,以阿里为总管。诏鬼国酋长阿利及其属俱入觐,于是亦奚不薛遂平。又命皇孙铁木儿不花驻营亦奚不薛,置牧厂于其地。罗氏鬼国就此结束,兴起了土司制度。这点必须指出:所谓“鬼主”“鬼国”“罗鬼”等等称法,都是一些御用文人以歧视、贬低的态度编造出来,又被中央王朝所取用而强加于彝族的诬蔑之称。限于篇幅,不作申论,只要看《大定府志·水西安氏本末》,在谈了“尚鬼”、“鬼主”等称之后,又说:“安氏自汉后主建兴三年(225年)至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凡千四百七十四年,其受命于中朝,为蛮长,为罗甸王,为姚州刺史,为顺元宣抚使,为贵州宣慰使,为水西宣慰使,号凡六更,而于其国,常自称为趣慕(一作苴慕)”的结语,就可见“鬼主”、“鬼国”之称,是他人编造,强加于彝族政权的诬蔑之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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