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小学实行了义务教育,家长们得到了实惠,可不曾想,报名时学校就叫家长们交了90元左右(还没有开具收据),“交"(因为孩子要读书).——————刚开学老师们又叫给孩子买了80--90元的课外资料,“买”(因为孩子要学习)——————现如今又要叫孩子们交200元的补课费,(还一再强调必须交)“交吗?”______老师们呀,我们的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可也是你们的摇钱树呀!我们不想跟你们较劲,可我们的钱赚得也很辛苦啊!义务教育了,学生的减负竟然变成家长的减富,滑稽,可笑。老师历来是育人的,现在却变成了精明的“商人”。
我不反对知识变为金钱,可老师们呀,摸着自己的良心,教育学生您尽力了吗?课堂上您尽到了职责了吗?是您所有的学生太笨需要补课,还是。。。。。。孩子成长需要健康干净的环境,您传授了些什么?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2009年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2475号),继续在全国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10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高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学校以改制、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开展检查。 通知指出,近几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求,各地连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教育乱收费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成果还不巩固,反弹压力不容忽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仍需加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估价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选择部分屡查屡犯的学校、拒不纠正越权行为的单位,性质严重或具有隐蔽性、典型性的违规收费问题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及受害者积极的提供线索,把地方教育制度的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举报到上级主管部门,以便予以查处。专项检查从10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太过分了真的!
教育部部长在策划将教师列为国家公务员,
而不仅仅是待遇不低于公务员,
意味着老师即将成为公职人员,
想想那些乱收费,是不是教师的待遇和地位造成的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