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8月16日晚,洋县县城街头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距案发现场几十米的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并没有立即送伤者到医院,而是打电话叫“120”急救车。近半个小时后,受伤男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警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怎能见死不救呢?
目击者:警察等“120”近半小时
民警赶到现场几分钟后,一辆警车也赶到了现场,但民警依然没有送黄某去医院,只是在现场拨打“120”。随后,黄某的朋友和民警试图拦出租车将黄某送往医院,但没有人愿意拉伤者。
质疑一:为啥可以先用警车拉着一位目击者去抓疑犯,不先救人。
质疑二:为啥,伤者生命垂危非要等120。
质疑三:人民的卫士竟然对人民的生命视同草芥。
编后语:警察是人民的卫士,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群众受伤生命垂危,洋县警察见死不救,他们连自己最基本的职责都忘记了,这不得不让人悲哀,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