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在家的人相互转告。
发文地区: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9 |
大方县将在八个方面对发展畜牧业的养殖农户给予重点扶持 |
一是兴建养殖场的,其建设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无需办理手续,今后不再从事养殖的,恢复为耕地即可。 二是开展能繁母猪补贴与保险工作。对2007年年底存栏的能繁母猪,按每头10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同时,开展了奶牛和科技养羊项目的种羊养殖保险业务。 三是对良种繁育进行补助。大力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给予补助,促进生猪品种改良。 四是扶持标准化规模饲养。对农民建立生态养殖小区达到一定养殖规模的,在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凡纳入畜牧局项目管理范围的,将对圈舍修建、良种引进、人工种草及购置饲草饲料、加工机械等进行补贴。 五是鼓励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积极贷款。对向银行贷款,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户)经向地、县畜牧局申请,可从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给予适当贴息。 六是按国家规定对五号病、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狂犬病等疫病进行强制免疫,给免疫牲畜佩戴耳标,免费提供疫苗和耳标。 七是对养殖专业大户、营销能人及加工企业创办领办畜牧专业合作社的,除在办证、用地、用电、用水方面相关部门给予方便和大力支持外,畜牧部门还将提供技术培训和政策咨询等服务。畜牧业的各种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业产业化等涉及畜牧业建设项目,均优先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八是鼓励养殖和加工企业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大方县政府办公室) |
其实第一条就有问题,既然改做了养殖场,如何恢复成耕地,不是不可以,理论上还是可行的,只是按俗话讲,那叫豆腐盘成肉价钱。
不过话说回来,这一条也是最实在的,恢复耕地云云是写给国土部门和国务院看的,目的是绕过基本农田管理的限制,让大家有一个增加建设用地的机会。所以有条件的老乡不妨抓住机遇,弄一个养殖场玩玩。
当然,大方县人民政府这个公告也好,文件也好,从第一条开始就有问题,严格说来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
致楼上:
我的第一段是解释养殖场用地的性质问题,也即是那些属于农用地,哪些属于建设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的部分该如何办。
大方出台的这个东西就有问题,它混淆了“畜禽养殖地”和“养殖场”的概念,前者不需要办理手续,而后者中的建设用地部分则必须办理土地征占用手续,正如楼上有的所言,有些人就可以转空子。
这个,破坏耕地的耕作层是什么概念啊?建养殖场是什么样的程度,破坏到了吗?如果没有破坏到耕作层,那这样的规定没错啊,如果破坏到了,那就应该按永久建筑的标准来审批?
乱……
经耕种熟化的表土层。一般厚15厘米-20厘米,养分含量比较丰富。耕作层土壤是自然界风化并凝结人类劳动,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形成的,是可以种植耕作进行生产的物质资源,是土地的精华和不可再生的基础资源。
这么说来,政府家不是明知故犯吗,还玩文字游戏,鄙视。
回楼上,明知故犯说明这个政 府家还是比较务实的,不必鄙视,静观其变吧。
这个问题要说明白颇费唇舌,近来时间较紧,就简单点吧。
从楼主提供的资料看,该政 府对面临的处境和自身的需求是清楚的,规划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并做了探索,知道并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
这就是我说‘务实’的意思。
对于此类信息,方案,主要看执行,关键在结果。
对于此类信息,方案,主要看执行,关键在结果。 | ||
叶长青说: |
说得好,现在就是执行力太差,效率太低,导致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