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大方县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线放宽
近日,我县公布了2011年城市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线,低收入标准由2010年人均月收入385元提高到人均月收入700元。从2011年起,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为了科学划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我县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使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的低收入家庭。根据《贵州省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指导意见》(黔建保发〔2010〕167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年)》(黔人社厅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从2011年起大方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线为人均月收入700元。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线的放宽,将有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将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2011年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到廉租住房“阳光”。
来源:大方信息港 作者:房产事业局
大方的廉租房在哪里?怎么收费的?条件怎么样?目前住进去的是什么人?
以上问题有人帮忙回答一下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