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该员工请假老板没批。
没批即视为旷工。对于旷工的处理,一般都是以公司的相关旷工的处理规定来进行处理,国家好像没有详细的相关规定。
另外,想了解一下,这位员工请假的时间是在国庆法定假日内还是法定假日外?
问题的关键不是法定假日,而是企业的相关旷工的处理规定,如果不与法律相冲突,是可以存在的.
如:
有的企业规定了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得闲谈,发现罚款50元;
有的企业规定了矿工纪律:按照空工的实际天数的3倍处以罚款,超过15天自动开除.
等等, 以上明显劳动者是弱势的条规,因为没有违背劳动法,或者明白说,就是钻了偶们国家14亿人共用一本<劳动法>的空子, 不违法.
所以,如果民不举,官就不报,没有发生劳动纠纷的话,是可以存在的.(劳动大军太多,管不过来)
但是正是因为劳动者处于弱势,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上述歧视性规定可以作为企业不利证据作为旁证的.
上述回答,解惑否?
民不举,官不报
在这个事件上面,民应该如何举?官会如何报?
这是个两难,一般都是扯翻了才算老帐,不然都是协商.
这是个两难,一般都是扯翻了才算老帐,不然都是协商.
说的是。
一般双方未协商就去找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还是要先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
如双方私自能协商好,劳动部门也就不用管了;
如双方协商不好,尚有争议,则诉诸管理部门仲裁,管理部门才正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