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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看看我们大方教育局处理问题的方式

1楼
行不通 发表于:2009/10/23 0:50:42
关于网友反映文惠等学校开设学前班的
说 明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体系的开端,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之一,是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国家对学前教育工作十分重视,为实现各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县在确保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挖掘潜力,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不断促进学前教育的稳定、健康发展。但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所需的一切经费开支不属于政府负责的范畴,因此,学前教育需收取一定费用,用于支付教师工资、日常教学开支等。
针对网友反映文惠等学校学前教育收费问题,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已于2009年9月1日通过走访学生家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文惠实验学校共办学前班2个,现有213人报名,每生收费400元,向社会择优聘用了具有学前教育从业资格的6名教师负责学前教育工作。网友所反映文惠学前班每人收费1000元不实。二小截止2009年9月2日还未招收学前班,但准备招收学前班学生200余人,拟在9月7-9日开始报名,收费标准未定,任课教师6名,教师将由聘请的退休教师或未分配的师范毕业生担任。大方一小未办学前班,但有“小星星幼儿园”以一小的名办班,园址在校外。三小办有学前班3个,共招生230人,每生收费300元,4名学前教师均为外聘具有从业条件人员。关于三小只开100元收据,教育局已勒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要求文惠、二小、三小在网上公布其收费标准、师资情况等。
我局将对违规违纪的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处理,规范学前教育的安全,师资、环境、教学等办学行为。给学前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大方县教育局
2009年9月3日
文章来自:大方论坛。网址:http://bbs.cy44.com/viewthread.php?tid=42703
回应:大方教育局《关于网友反映文惠等学校开设学前班的说明》
本帖最后由 行不通 于 2009-9-4 01:08 编辑
很高兴!今天能看到了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对我前日署名为《教育“你是谁、为了谁”》的帖子的关注和做出的变向回应。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体系的开端,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之一,是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的,大方教育局《关于网友反映文惠等学校开设学前班的说明》的内容所言不假。但是教育一定要在合符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条令以及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为中心。
真正的落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中心思想。教育的稳定、健康发展一定与其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部署和安排紧密结合。但是,今天大方教育局对于整个大方教育制度的态度真的是地忧、省忧、部忧、国忧啊!
以下几点问题请大方政府、教育局以及广大百姓、网民一起共议:
1、《关于网友反映文惠等学校开设学前班的说明》提到的大方文惠实验学校学前班只有两个,但有学生213人。请问是107人每班吗?几个幼教负责?此外,大方一、二、三小《九年义务教育》范围内的班级均存在每班70-90人。(《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70-90人是要求数量呢?还是要求质量?
2、“小星星幼儿园”以大方一小名义办学前班,“小星星幼儿园”里的学前生的安全问题是大方一小负责,还是“小星星幼儿园”负责呢?
3、关于大方三小收据300元只开据100元保育费的收费凭证,请问“保育费”是什么用途?聘请“保育员”吗?还有文惠2009年上学期学前班收费高达800元,为何不予以公示其合理性?
4、《关于网友反映文惠等学校开设学前班的说明》里提到《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范畴,大方县一、二、三、文惠具备学前教育资格吗?(据了解,学前教育隶属幼教范围,其适用于《幼儿园管理条例》。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大方县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制度是共享的吗?(《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把《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混为一谈,算不算改变公办学校性质?
5、署名《教育“你是谁、为了谁”》帖子里不只是提到《学前教育》。只是《学前教育》严重的占用了《义务教育》的各方面资源,以此为据而已(《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用《义务教育》的资源来办《学前教育》算不算挪用?
6、大方教育制度中存在的乱收费才问题为何没有提及。其中:大方县一、二、三小高达1200-1300元不等、文惠初一高达2700元的择校费(《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为何不予以查处、公示?
7、2009年上学期在应对“国检”期间教育局为何勒令大方县一、二、三小停办学前班,既然《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没有冲突,为何逃避上级的检查?莫非《学前教育》存在严重的猫腻?
8、关于大方二小在县委、政府领导眼皮子底下外租场地给来历不明的外商搞展销会缘何不予以查处?
9、《教育“你是谁、为了谁”》帖子里提到大方文惠实验学校的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轻描淡写、敷衍了事,把正常的教学内容转移到课后补习,补习时才把真正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其补习费从100-350元不等。(《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大方教育局是否予以查处?
10、有领导称大方的学前教育是响应广大市民的要求。其实不然,大方一、二、三小班学前班实为牟利。理由:大方一、二、三小均声称不在其学校就读学前班的学生一律不接纳为一年级新生。
11、最后,署名《教育“你是谁,”为了谁》为何被隔离到非论坛区?貌似帖子严重违反了论坛规定?请记住,大方的你们能删,《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呢?欲盖弥彰也要看是否适宜!
以上内容只是粗略的作了统计。请政府以及教育局予以正面回答。还老百姓一片青天。为我们孩子、为我们的教育昭雪。请大方人民以及网民朋友予以关注、监督。
文章来自:大方论坛。网址:http://bbs.cy44.com/viewthread.php?tid=4272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2009年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2475号),继续在全国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10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高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学校以改制、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开展检查。
通知指出,近几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求,各地连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教育乱收费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成果还不巩固,反弹压力不容忽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仍需加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估价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选择部分屡查屡犯的学校、拒不纠正越权行为的单位,性质严重或具有隐蔽性、典型性的违规收费问题公开曝光。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及受害者积极的提供线索,把地方教育制度的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举报到上级主管部门,以便予以查处。专项检查从10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文章来自:大方论坛。网址:http://bbs.cy44.com/viewthread.php?tid=4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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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断桥泪轻弹 发表于:2009/10/23 14:25:11
办学前班本是好事,希望教育管理部门重视,并规范其行为。谋私利者应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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